交警对电动自行车违规驶入高速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仪陇新闻网讯(记者 陈相)10月16日,仪陇交警大队查获一起电动自行车违规驶入高速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当日19时左右,仪陇交警大队在高速公路巡查时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民警立即将其拦下并从仪陇收费站带离高速公路。
经询问,驾驶人岳某某从南部县铁佛塘收费站驶入高速公路,欲前往仪陇县度门镇,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宣传了行人、非机动车严禁驶入高速公路的相关法律规定,指出其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巨大危险性,并对其作出罚款50元的处理决定。(编辑/范红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