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属母亲受伤 法律援助帮忙

    仪陇新闻网3月26日讯(何耀宗 鲜雅竹 唐超)近日,通过仪陇县司法局观紫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努力和用心援助,顺利化解了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使军人的母亲得到了应有的赔偿。

    3月15日上午,观紫司法所办公室来了三位女同志,被人搀扶的受伤病人叫胡晓珍,女,小学文化,家住观紫镇万众村四组46号,另外两位是她的母亲和女儿。她们一坐下便向工作人员道出了事情的经过。

    事情发生在2月19日上午8时50分左右,胡晓珍及其丈夫陈涛强相约以15元的价格搭乘由罗成驾驶的摩托车由仪陇县三蛟镇往观紫镇方向行驶,这辆车的车主是另一个人名叫章伟林的人。当行至观紫镇长乐村村民何宗光房子上坡处时,由于罗成换挡时操作不当,致摩托车倒地,致使胡晓珍、罗成受伤。经仪陇县交警队认定本次事故由罗成承担全部责任,陈涛强、胡晓珍无责任。

    当天事故发生后,受伤的胡晓珍被送至仪陇县观紫镇中心卫生院住院治疗至2月27日,但胡总感觉不对劲,病情没好转反而痛得很厉害,于是在2月28日经该院主治医师同意到仪陇县中医院进行CT拍照检查,才发现胡系腰椎压缩性骨折,医生说要卧床3个月,6个月才能基本康复。罗成从2月19日出事那天起就只支付了2300元得入院费,之后就一直没来看过在住院的胡晓珍;并且胡晓珍住院期间,胡晓珍及家属、交警队的同志多次给罗成打电话和发短信,罗成都不接电话不回短信想逃避责任,性质恶劣。致使仪陇县交警队的同志于2013年3月4日开车到罗成的家中通知其到交警队接受处理和划分责任的认定,当得知被认定为全责时罗成就拿着认定书拔腿就跑。3月5日晚,胡晓珍的丈夫发短信叫罗成来协商此事,罗成却回短信说,胡晓珍的丈夫是赖皮,自己可不怕,有本事随便去告他无所谓,反正是不会拿钱给你们的,你想怎样就怎样。   

    胡晓珍就道路交通赔偿事宜与罗未达成一致意见。据工作人员了解,胡晓珍属于军人的母亲,丈夫又是残疾人,其儿子又在首都北京武警部队服役,家里没有劳动力,失去了经济来源,看病实在困难,现在看病的钱都是在朋友那借来的,迫于无奈,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胡晓珍只有找到县人武部、观紫镇政府、三蛟镇政府领导和观紫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起诉告罗成,好让军人的母亲早日拿到看病的钱安心养病早日康复,也让胡的儿子在部队安心服役,报效国家,打消回家看望无钱看病的受伤的母亲的想法。

    接到援助案件后,工作人员认真细致的了解案情,并作了仔细分析,认为在起诉罗成之前,还是先进行调解,对方实在不同意调解方案才起诉。经过工作人员打电话做思想工作和走访,已外出的罗成表示愿意让其父亲和儿子出面到交警队进行调解,后来通过讲法律和道理,进行了一下午的分别面谈和努力,罗及其父亲和儿子表示愿意赔偿全部医药费6000多元,另外一次性赔偿2万元赔偿金。(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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