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新闻网讯(梁恒)5月16日下午,乐兴小学全体教职工齐聚物理实验室,参加了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首次集中学习——聆听政教办夏青山主任讲解《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4年版)。
对于第四条,夏主任作了重点讲解。他强调,教师有“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等十种行为中的一种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针对第十条,夏主任予以简要说明。他介绍,教师不服处分决定,可申请复核;不服复核结果,可提出申诉。
学习结束前,夏主任希望大家严格要求自己,拥有良好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