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东 袁泉)2018年2月1日起,客运站正式实施实名制售票制度。这项制度是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关于做好道路客运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旨在为进一步增强道路客运安全防范能力,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名制涵盖省始发或者配载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农村客运班线除外)的客运站。
市运管部门指出:此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一)客运站应当为售票窗口配备身份证读取设备, 升级改造客运站售票系统,加强售票人员业务培训,为实现实名售票奠定良好基础。(二)客运站应当要求购票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购票。有效身份证件为身份证的,应当在客票上打印出乘客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其中,身份证号码从左至右第7位至第14位数字以“****”代替。携带免票儿童的,应当凭免票儿童的有效身份证件同时免费申领实名制客票。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实名购票的,购票人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乘客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并在取票时提供乘客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三)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妥善保存实名制售票采集的乘客身份信息及乘车信息,并严格按照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保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信息泄露, 确保信息安全。(四)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客运站,应当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通知》要求,严格做好实名制检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