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杜杰 实习生 贾惠兰 杜滨洋)市民苟先生将车子停在自家小区车库中,结果车内的现金及部分贵重物品丢失,车辆却毫发无损。1月24日,记者获悉,接到苟先生报案后,民警调查发现,原来是苟先生未锁车门,导致小偷乘虚而入盗走财物。警方在缜密的摸排调查后,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顺庆区公安分局东南派出所民警介绍,在接到苟先生的报案后,民警调取车库监控发现,在案发前晚,苟先生像往常一样将车子停放在小区车库,因疏忽大意忘记锁住车门。凌晨时分,犯罪嫌疑人唐某进入车库,逐一尝试拉开停放在车库中的车辆,直到顺利打开苟先生的车。唐某遂进入车内,将车中大约2000元左右的现金以及价值数千元的贵重物品盗走。
警方在仔细核查监控后,通过“一标三实”对比,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唐某抓获。
据悉,在案发前数日,唐某借发广告和传单的机会进入车库观察停放车辆,选取作案目标。目前,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东南派出所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年关将近,一定要看管好自身财物,注意防范由于自身疏忽而引发的财物损失。停车后,一定要记得锁好车门,车内贵重财物应随身携带。在锁车之后,最好围着车子转一圈仔细观察一遍,看看车窗玻璃等是否完全关闭,并同时拉一拉车把手,确定车门已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