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揽客大打出手 人民调解握手言和

     仪陇新闻网讯(通讯员 母丹 宋红霞)近日,日兴司法所联合派出所成功调处一起因班车揽客引发斗殴的人身损害纠纷。

     据了解,2018年9月22日,驾驶员李某因不满王某提前出站拦路揽客,在行驶过程中将王某驾驶的车辆拦下,双方发生口角,引发肢体冲突,导致李某受伤住院。李某要求王某承担医药费、营养费及误工费计9250元,但王某认为李某有错在先,且赔偿费用过高,引发争议,双方僵持不下,王某和李某向司法所提出调解申请,请求调解他们之间的矛盾纠纷。

     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事实经过后,分别向李某和王某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李某驾车在狭窄的路段拦下王某的车,致使两车乘客处于危险状态,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王某打伤了李某,按照《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应该承担一定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6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王某应该对李某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

     近日,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依法耐心讲解后,双方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王某一次性赔偿李某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共计5230元,并保证今后和平相处,不得再因此事产生矛盾纠纷、私下报复,并签订调解协议书。随后,王某当场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付清赔偿费用,双方握手言和。(编辑/邓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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