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仪陇县境内的存量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生活垃圾的“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置目标,经仪陇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以招商形式在仪陇县建设存量垃圾干馏气化示范工程项目,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商公告。
一、招商组织单位
仪陇县人民政府
二、招商承办单位
仪陇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仪陇县存量垃圾干馏气化示范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
项目选址在仪陇县境内,规划用地面积约100亩。(地块界线及面积最终以仪陇县国土和住建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红线图为准,下同)
3、项目内容
规划用地面积约100亩,新建存量垃圾干馏气化无害化处理生产线(兼具处理增量垃圾功能)、垃圾填埋场现场挖掘密封防臭设施(距厂区10米范围处无异味)、垃圾处理厂密封防臭设施(距厂区10米范围处无异味)、垃圾贮池及挖运分选线、垃圾发电上网设施,配套建设垃圾干馏残余物建材生产线、办公和生活用房等。日干馏气化垃圾处理能力300吨,预估固定资产投资约1.7亿元。
4、建设工期
正式开工后建设工期12个月。
5、工程质量
必须符合现行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项目建设模式
项目采取BOT建设模式,中选投资申请单位自筹本项目建设资金。特许经营15年(不含建设期),特许经营期限结束后该项目全部产权无偿归仪陇县人民政府所有。
五、投资主体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招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殊资格条件:
7.1依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潜在投资申请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商活动竞选。
7.2本资招商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资申请。
六、报名保证金
报名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报名保证金交款方式:通过投资申请人的银行基本账户非现金方式缴纳。
收款单位:仪陇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开 户 行:仪陇县农商银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88130120034232155
交款截止时间为2019年 1 月 28 日17时前
备注:报名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报名保证金的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若未缴纳或未按时到账投资申请无效;投资申请人交纳保证金时,应注明招商承办单位及项目名称。报名保证金在招商组织单位与中选方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七、招商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22日至2019年1月28日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仪陇县新政镇紫霞街(壹号公馆5栋)43号附2-1;
3、投资申请人报名者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报名只须提供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报名保证金转账凭证(查原件留盖章的复印件)。被授权代表报名须提供有效的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报名保证金转账凭证(查原件留盖章的复印件);
4、招商文件现场有偿提供,招商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八、投资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和竞选时间
2019年2月1日10:00(北京时间)。
投资申请文件必须在招商截止时间前送达竞选地点。逾期送达的投资申请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商不接受邮寄的投资申请文件。
九、竞选地点
仪陇县新政镇紫霞街(壹号公馆5栋)43号附2-1。
十、中选方式
本次招商,按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根据投资申请人的综合实力进行竞选,择优确定投资申请人。
若参与招商申请报名少于3家,则由招商承办单位另成立比选小组针对投资申请人的实施方案和招商设置的核心条件,按照综合效率最大化原则,重点考察投资申请人的经济实力、技术力量、已投运项目的案例、诚实守信及不良记录情况等,综合评定出中选投资申请人(方案比选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九、招商说明
1、投资申请人可对项目进行考察,考察费用由投资申请人承担;
2、本公告在“仪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仪陇县新闻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3、发布时间:2019年1月21日。
十一、联系方式
招商组织单位:仪陇县人民政府
地 址: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1号
联系人:向先生 (仪陇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电 话:0817-7796109
招商代理单位: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万科路9号万科金库2单元529号
联系人:代先生
电 话:028-65788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