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群众、机动车驾驶员:
为进一步规范大寅镇交通秩序,现将车辆停放要求公告如下:
一、禁止车辆停放路段
(一)大寅镇利民路、商贸街、文化路全路段全天候禁止停放所有车辆。
(二)大寅镇原车站坝(丫豁),为交通要道禁止停放一切车辆。
二、其他机动车临时停靠点
大寅镇府街及大寅粮站里面,为机动车临时停靠点。
三、对违反停放规定的处罚
在设有禁停标志的路段停放机动车,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和《四川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6条第4项的规定,罚款100元并记3分。
特此公告!
仪陇县大寅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