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自迁建以来,紧紧围绕“建设21世纪现代滨江山水园林城市”的奋斗目标,始终坚持“现代化城市风貌、生态化城市环境、个性化城市形象”的标准,切实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城市面貌焕然一新,“21世纪现代滨江山水园林城市”的城市特色不断彰显,群众认同感、归宿感、自豪感不断增强。2009年5月,通过省级园林县城考核验收,高质量、高水平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推进园林绿化事业快速发展,促进城市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县人民政府决定开展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和四川省委第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扣“21世纪现代滨江山水园林城市”定位,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部门协作、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协调发展”的创建原则,统筹规划、科学创建、彰显特色、量质兼顾,高效推进我县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
二、创建意义和工作目标
国家园林县城是经济高效运行、生态良性循环、社会和谐发展的人类居住形式。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建设宜居仪陇的根本要求,是回应广大群众期盼、提升幸福指数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必然要求。实施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既能有效完善市政功能配套、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又能提升城市形象、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还能更好地保护自然山水、增强城市竞争力,是事关仪陇长远发展和民生改善的大事,具有特别重要的时代意义。
我县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巩固省级园林县城、省级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城市和省级环境优美示范县、四川省宜居县城建设试点县等创建成果基础上,不断加大园林绿化建设力度,提高园林绿化管理水平,提升县城品位,完善景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创新完善城市管理机制,改善市容市貌,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改善城区生态环境。通过全县人民共同努力,形成综合管理到位、绿地建设规范、园林管理科学、生态环境优美、节能减排达标、配套设施齐全、市政设施完善的建管格局,各项指标达到或优于国家园林县城标准,确保2019年成功创建为国家园林县城。
三、组织机构
成立仪陇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仪陇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创园办),负责国家园林县城创建日常工作。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7月—2018年11月)
(一)召开动员大会,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成立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领导机构。同时,各单位明确责任人和联络人,抽调力量组建县创园办。
(二)相关单位根据创建任务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申报工作经费。
(三)通过电视、网络、广播、LED 宣传屏幕等媒介,大力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2018年10月—2018年12月)
(一)落实创园办经费、办公设备。
(二)各单位认真核实指标任务,定性、定量、高标准、高质量开展方案中的各项工作。
(三)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启动创建工作技术报告片制作。2018 年 11 月 30日前各单位完成资料提交。
(四)做好创建申报工作,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之间的业务联系和对接。
(五)对照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和目标任务,邀请省、市专家检查指导创建工作。每月组织召开全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推进会,明确各有关单位阶段任务,分析存在问题,落实问题整改。
第三阶段:申报验收阶段(2018年12月—2019年4月)
(一)向省住建厅提交申报验收申请。
(二)完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完成创建工作技术报告片制作,制作宣传画册。
(三)完成申报资料汇编及申报材料的报送工作。
(四)接受省住建厅现场检查,并做好问题整改工作。
第四阶段:迎检准备阶段(2019年4月—2019年6月)
(一)加强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环境综合整治,巩固创建成果。
(二)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部实地考评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职责分工
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涉及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47项考核内容,需住建局、城管局、环保局、水务局、园林等单位相互配合,共同完成。
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审核并出台各类需要县委、政府或县委办、县政府办出台的相关文件。
县创园办:负责统筹创建工作,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收集汇总各单位资料,汇总编制申报材料。负责制作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宣传图册、展板等宣传资料。
县委宣传部:负责在仪陇政府网、仪陇新闻网、仪陇手机报、南充日报、公交车车身、出租车动态广告等进行高密度、高效率的创建宣传活动。
县电视台:负责在仪陇县电视台开辟创建专题栏目,加大创建活动宣传力度。协助专业公司完成时长12分钟的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技术报告片的制作、审核。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相关工作经费。
县住建局:负责规划、建设方面工作,并抽调1-2名专业人员到县创园办开展创建工作。
县城管局:负责城市管理方面工作,并抽调1-2名专业人员到县创园办开展创建工作。
县档案局:负责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的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并抽调人员到县创园办开展工作,确保档案资料完善、分类科学、美观大方。
其他有关单位负责完成本单位的相关创建工作,落实专人配合县创园办完成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详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务必高度重视,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一)高度重视,明确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根据目标任务制定本单位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分解细化创建任务,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创建工作格局,真抓实干,确保资料收集、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狠抓落实,强化任务
按照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实行创建目标责任制,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目标任务,倒排时间表、线路图,逐项梳理、全面落实,并定期向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创园办汇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丰富宣传内容,多角度、多层次开展宣传工作,提高创建意识,让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成为各乡镇、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的活动。要采取在城区重点地段设立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宣传牌匾、宣传标语、开辟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开展创建宣传活动,各单位、社区要充分利用板报、橱窗等宣传窗口,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让创建活动家喻户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