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在新政镇高堂沟村举行退赃大会


   7月10号,县纪委监委在新政镇高堂沟村举行退赃大会,共退还涉案赃款91848元。

   会上,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该村原党支部书记兼八社社长马先树利用职务之便,将该社土地租金91848元非法占为己有的案情经过,并通报县人民法院对该案的审理判决结果。

   随后,新政镇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对涉案赃款作分配方案说明。新政镇党委通过召开群众大会,充分征求大家意见后,村社及群众一致同意,将该款的3万元留社集体使用,其余61848元分配给群众。

   在公开透明严格履行程序的前提下,由县纪委监委监督,工作人员将涉案赃款现场发还到该社各群众手中。


作者:余东曜 编辑: 责编: 编审: 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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