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人民政府
关于规范整治县城城区内农贸市场周边环境
及临时销售点的通告
广大市民和经营者:
为畅通城市道路,改善市容环境秩序,营造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规范整治县城城区内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及临时销售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农贸市场周边各商户须在门店内规范经营,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严禁占道经营、冒口经营。
二、即日起取缔嘉欣路六段、林家桥等临时销售点,全面清理老街转盘、兔香苑西段、松海路与商贸南街十字路口等处的流动摊贩。县城周边售卖瓜果蔬菜的农户和城区内从事流动经营活动的摊贩,必须到农贸市场指定区域或门店内经营。
三、从8月5日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监局、公安局、新政镇等单位将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对县城城区内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及临时销售点进行集中清理和整治,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继续从事占道经营、无照经营、乱搭乱建等违法活动的经营者,执法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从重处罚。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仪陇县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