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农保险专项整治限期主动说明情况的通告
为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规范涉农保险市场秩序,确保党的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落实,根据全市统一安排部署,县纪委监委决定于2019年8月至12月,在全县范围集中开展生猪保险等涉农保险补贴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凡在生猪、奶牛、水稻、玉米、油菜、小麦、森林保险等涉农保险保费补贴中涉及虚假投保、骗保、套取国家补助资金情况的公职人员、保险机构从业人员,请于2019年9月30日前向县纪委监委主动说清情况,并上交违纪违规所得。违规违法的乡镇、村社保险代理代销人员和种养殖户,请在2019年9月30日前向所在乡镇纪委主动坦白、退缴资金。
对在限期内主动说清问题、积极退缴资金的公职人员,综合考量性质情节、觉悟态度、后果影响等因素,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甄别处置,可以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拒不说清问题、妄图蒙混过关的,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的,故意销毁、藏匿、转移相关证据的,坚决严查严处。对在限期内主动说清问题、积极退缴资金、情节轻微的保险机构从业人员、种养殖户,以批评教育为主;对拒不认错、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专项整治既要严肃查处违规违法问题,又要确保种养殖户合法权益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检举反映相关违纪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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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仪陇县纪委 仪陇县监察委员会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