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为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应考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县人民政府决定在高、中考期间实行禁噪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考期间禁噪时间及区域
2018年6月5日18:00至2018年6月9日12:00,县城城区内全面禁噪。
二、中考期间禁噪时间及区域
2018年6月11日18:00至2018年6月14日18:00,县城城区及金城镇、马鞍镇全面禁噪。
三、禁噪要求
(一)所有建筑工程(工地)以及考场周边室内外装饰装修一律暂停施工。
(二)所有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场所、演出场所、坝坝舞场、网吧、烧烤店、夜啤酒摊点、夜市等一律暂停营业。
(三)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它发出高噪声的方式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产生其他影响考试的噪声。
(四)行经考场和考生食宿点的车辆一律禁止鸣号。
(五)城管、公安、环保、住建、文广、市监等部门应紧密配合,联合执法,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予以制止。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鼓励广大群众举报违规行为,举报电话:7796110、7796100(县城管执法局)、7216196(县环保局)、6936001(县教育局)、7222778(县应急办)、110(县公安局)。
特此通告。
仪陇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