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制定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

   仪陇新闻网讯(记者 张斌)12月23日,记者从全县召开的建筑(市政)工程暨城镇燃气管理工作会上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设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县建设部门制定了《仪陇县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从2015年1月1日起,凡新开工项目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参建五方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必须签署授权书,由项目负责人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2015年1月1日以后竣工项目,必须按规定设置永久性标牌,使标志牌真正成为优秀工程的光荣牌,劣质工程的耻辱牌。

   据了解,该《方案》包括:狠抓“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积极推动我县建筑产业化进程,深化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劳务用工管理体系等六项重点任务,通过两年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全县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水平大提升。

   《方案》将严格落实住建部《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将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处罚结果情况在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布。

   县委副书记郭宗海在建筑(市政)工程暨城镇燃气管理工作会上要求相关部门、开发商、建筑施工企业要认真领会中、省、市、县住建部门下发的一系列工程质量治理的相关文件;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两年工程质量治理实施方案;要依法行事,严禁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做到有法有据有依;要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力度,安全文明施工。

   郭宗海强调,相关部门企业要认真履行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的具体化;发现质量问题要依法追究五方责任主体;要严厉规范打击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在建工程要在2016年6月底全面规范到位,新建工程必须依法按规定执行;要形成长效机制,提升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施工水平,鼓励本县企业成为一二级资质企业;保证农民工的工资待遇正常发放,是目前一项重大的民生工作,要做到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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