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接受郭宗海同志辞去仪陇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决定

仪陇县人大常委会公告

(17届32号)

 

仪陇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同意接受郭宗海同志辞去仪陇县

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3月16日仪陇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郭宗海同志提出辞去仪陇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仪陇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16日决定,同意接受郭宗海同志辞去仪陇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报仪陇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编辑:吴兰 责编: 编审: 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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