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养老金再上调4.5% 实现“17连涨”

  中新网北京4月16日电 (记者 梁晓辉)据人社部16日消息,2021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次上调4.5%,实现“17连涨”。

    1月14日,中国国务院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废除养老金“双轨制”。方案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图为南京一所高校的退休教师们参加活动的资料照片。 <a target='_blank' href='<a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泱波 摄" src="http://image1.chinanews.com.cn/cnsupload/big/2017/07-10/4-561/241da86521544ba3860d6cd354bb9a02.jpg" title="1月14日,中国国务院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废除养老金“双轨制”。方案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图为南京一所高校的退休教师们参加活动的资料照片。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泱波 摄" style="border: 0px; vertical-align: middle; max-width: 700px;"/>
    资料图:一所高校的退休教师们参加活动(图文无关)。 中新社记者 泱波 摄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人社部、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为2020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

  人社部称,此次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实施,尽快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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