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在“春雷行动2022”执法行动期间公开征集
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线索的通告
为进一步聚焦民生关切,汇聚人民力量,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守护安全、服务发展职能作用,大力推进“春雷行动2022”执法行动,仪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县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票据不全、无“三证明一报告”(海关检疫证明、进货票据、消毒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进口冷链食品的违法行为;生产、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收购、加工、经营病死畜禽,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肉类制品等违法行为;采购、销售和加工非法捕捞渔获物,违反国家“十年禁渔”政策要求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
(二)无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的违法行为;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非药品仿冒药品名称和包装,非药品产品的名称、包装、说明书明示或暗示有治疗疾病作用,非药品销售时非法宣称医疗功效等违法行为;生产、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
(三)销售、出租、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销售、出租、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燃气具的违法行为;非法充装液化石油气的违法行为。
(四)生产、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其他日用消费品的违法行为(包括学生用品、校服、眼镜,电动自行车及动力电池);生产、销售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的违法行为(包括家用燃气具、儿童玩具、电动自行车、室内加热器、燃气泄漏报警器、灭火器、火灾报警器)。
(五)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纪念馆、旅游景区、科技馆、动物园等场所、以及城市公交、公路、水路等不落实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政策的行为;教育、医疗、水电气等行业领域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违法行为;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六)虚构奖项、荣誉、称号或对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市场混淆、商业诋毁的违法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七)其他涉及我县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价格、广告等行业领域的违法行为。
三、征集方式
(一)电话举报:0817-7227683、0817-7227315(工作日,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二)信件举报:邮寄至仪陇县新政镇望云路3号二楼稽查大队办公室(注明:违法线索征集)。
四、有关事项
(一)保障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实名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依规对线索进行核查处理。
(二)严禁恶意举报。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仪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