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可以反悔吗?

不少购房者签了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后,因为各方面原因后悔了,不想要房子了,这种情况可以反悔吗?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因此,购房者如果不按照认购协议书购房,开发企业或出卖人(产权人)可以依法追究购房者的违约责任。

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前,一定要问清楚、写明白,切勿冲动签约。一是要查看《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等公示材料。二是要多了解小区周边环境、配套设施等情况,尽量去楼盘周边实地察看,切记不要轻信口头承诺,承诺内容一定要写入协议。三是要仔细阅读协议内容,确认好房屋面积、楼层、房号、房屋价格、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事项后再支付定金。

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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