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连廊修建紧靠卧室居民隐私权如何保护?

范女士卧室窗户外就是电梯连廊

顺达街17号小区正增设电梯

今年6月份,顺庆区顺达街17号小区开始增设电梯。就在顺达街17号小区欢欣雀跃时,相邻的平城街108号小区居民却对此提出质疑,这是因为电梯连廊距平城街108号小区居民卧室仅2.2米。

“站在连廊上,可以清楚地看到我家卧室里的一举一动。”9月13日平城街108号小区居民范女士打进本报新闻热线2225777,质疑电梯连廊设计不合理,希望能得到改善。

居民担心电梯连廊“侵犯”隐私

9月13日,记者来到顺达街17号小区,看到该小区与平城街108号仅一墙之隔。顺达街17号增设电梯的这幢居民楼共有10层,相邻的平城街108号居民楼共有9层。

增设的电梯共有两处连廊,用于连接电梯井和楼道,其中一处连廊已修建至3楼,长8米多。经测量,连廊距平城街108号居民楼卧室窗户直线距离仅2.2米。站在连廊上,可以清楚看到平城街108号小区居民卧室内的一举一动。因此,平城街108号小区居民非常担心隐私受到影响。

“如果连廊紧靠厨房、客厅,我都能接受。”平城街108号3楼居民范女士表示,卧室是非常注重隐私的场所,因此质疑顺达街17号小区电梯连廊的设计存在问题。

范女士说,一旦电梯建成开通,自己为了保护隐私,将不得不长期关闭卧室窗户,但卧室通风、采光又将受到影响。

部门回复可依照“两调一诉”解决

《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建行规〔2021〕14号)指出,在增设电梯前由所在社区居委会组织实施主体或者代理单位(人),在拟增设楼栋或单元显著位置对电梯增设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日。若利害关系人对电梯增设事项有异议,可依照“两调一诉”解决。“两调”是指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调解,“一诉”是指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顺庆区中城街道平城街社区党委书记胡琛表示,顺达街17号增设电梯公示时,该小区以及平城街108号小区均无人书面提出异议,因此不会组织调解,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范女士等居民表示,公示只在顺达街17号进行,平城街108号居民并不知情,直到电梯开始修建后,她们才发现电梯连廊会让紧靠连廊的住户隐私受到影响。

顺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股股长饶海洋告诉记者,《指导意见》中没有对“两调一诉”具体时间作出规定,无论是公示前、公示中、公示后,只要利害关系人有异议,都可以对电梯增设事项依照“两调一诉”解决。

工人建议可在连廊加装挡板等

民法典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在目前条件下,如何改善连廊设计,来解决居民隐私受影响问题?现场施工人员建议,后期可以在连廊上加装挡板等可以遮挡视线的设施,以此保护居民隐私。

这名施工人员还说,受顺达街17号外部楼梯限制,1至3楼连廊只能靠近平城街108号,3楼以上连廊将贴着顺达街17号修建。

饶海洋介绍,规划部门已建议施工方对连廊暂缓施工。

南充日报社全媒体记者乐校臣文/图


编辑:冯靖淼 责编:吴兰 编审:蒲勇 监制:张斌

智慧仪陇APP 举报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