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县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客观需要,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2023年县城学校拟在编制内公开考调一定数量的教师。现将公开考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的范围及条件
(一)考调范围
本次县城学校公开考调范围为县城学校(见附件1)以外的县内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
(二)基本条件
(三)加分项目
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者,在笔试成绩折合后给予适当加分(所有获奖须与报考学科一致并在仪陇县工作期间获得):
1.工作业绩类
①2018年以来,现任教学科获得县级教学质量学科评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加2分、1.5分、1分;
②2018年以来,在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含教研部门)组织的学科教学竞赛中获得部省、市、县等级奖的分别加2分、1.5分、1分;
③获评省级、市级、县级名师的分别加1.5分、1分、0.5分;
④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加1分。
上述四类加分项目中,同类的不累加、就高不就低,累计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2.布局调整类
2023年校点布局调整拟撤销建制学校和2022年、2023年停招初一新生学校岗位在初中部及停招高一新生学校岗位在高中部(以县人社局核定岗位部别为准)的教师加2分。
具有上述加分项目的报考者,需在资格审查的前置审核时,现场提供加分项目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不能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予受理且责任自负
二、考调的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调具体招考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2《仪陇县2023年县城学校公开考调教师岗位及名额一览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四、考试
五、综合考察
由县教科体局组织县城相关学校组建若干考察小组,对综合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工作业绩表现、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和加分相关的人事档案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核实确认。根据考察情况由考察组集体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在综合考察中,被认定为不合格的报考者,取消考调资格。
六、公示
七、选岗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经县教科体局党组集体研究并报请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确定参加选岗人员名单。取得选岗资格的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选岗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选岗后即形成拟调动人员名单,呈报县人事调配会研究审批。审批后,按程序办理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考调工作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调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规定、徇私舞弊的相关人员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调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0817-5158933
县人社局:0817-7216068
县教科体局:0817-6936017
九、特别提示
附件:1.《仪陇县县城学校名单》
2.《仪陇县2023年县城学校公开考调教师岗位及名额一览表》
5.《岗位承诺书》
6.网上报名二维码:
仪陇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