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范围,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解决住房问题,我市自今年9月起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试点工作。9月19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已有98名灵活就业人员“尝鲜”,主动缴存住房公积金2.1万余元。
98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
“我是一名外卖配送员,想缴存公积金,请问在哪里办理?”当天上午,王先生来到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咨询。在工作人员指导下,他掏出手机,通过微信搜索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众号,根据提示,顺利办理了公积金缴存业务。王先生每月工资约8000元,选择20%的缴存比例,每月缴存1600元。
“没想到我们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了。”正打算购房的王先生想到不久后就能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笑容挂在脸上久久没有消失。
据了解,我市自今年9月起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试点工作。“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试点工作的开展,明确了试点对象、缴存机制、存贷政策、风险管控、转移接续等相关内容,可为灵活就业人员节省住房贷款利息,减轻家庭购房还贷压力,促进灵活就业人员稳业安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已有98名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缴存业务,主动缴存住房公积金2.1万余元。
该负责人介绍,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线上办理缴存公积金业务,可通过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无需提供任何材料。
享受同等提取和低息贷款权利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信息显示,本着自愿缴存、权责匹配、风险可控、发展可持续的原则,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业态等方式就业的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养老、托幼、家教、保洁、搬运、装修维修等家政服务和打零工人员,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未注册的个体经营户,交通出行、外卖配送、网络零售、直播销售等互联网平台就业人员,均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该负责人介绍,灵活就业人员与在职职工缴存享受的权利基本一致。包括享受同等提取和低息贷款权利、缴存的公积金同样可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会按人民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年1.5%)在每年6月30日给予结息。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在“当年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至“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范围内(2023年为1970元~23716元)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在10%至24%范围内自主确定,但应为2%的整数倍。其提取公积金的条件为,缴存人公积金贷款未还清之前,缴存余额只能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缴存人无公积金贷款的,可根据下列情形自由提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购房商业贷款本息的;租赁自住住房的;其他情形。
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贷款
该负责人介绍,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符合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相关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料、首付比例、最高额度、利率等,按照单位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执行。
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计算遵循“权责匹配、存贷挂钩”原则,在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内,根据缴存人的缴存情况、收入状况、购房情况、个人信用、贷款期限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贷款额度。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缴存人及配偶账户余额×倍数(10倍)×缴存时间系数。
申请住房贷款时,连续足额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5;连续足额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9;连续足额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例如:杨先生月缴1000元,连续缴存25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则贷款额度为1000元×25月×10倍×系数1= 250000元。
南充日报社全媒体记者韩顺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