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成都5月27日讯(记者 吴源洪 陈淋)我国戏曲四大剧种之一的川剧,是川渝地区群众喜闻乐见的地方传统文化,已有300多年的历史。作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川剧对赓续川渝文脉、弘扬巴蜀艺术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川剧的传承发展正面临基层院团衰落、人才短缺等挑战,急需立法保障。
5月27日,备受关注的川渝协同立法项目《四川省川剧保护传承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记者从会上获悉,条例草案将采取“条例+条例”的模式。两地条例草案在主要内容、体例结构基本保持一致的基础上,又各自突出川渝特色,在具体保护对象、院团发展等内容和部分表述上有所差异,实现了“大同小异”。此次协同立法明确川渝两地协同推进川剧保护传承的合作机制、合作内容、合作方式,鼓励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创作、演出等深度合作。并支持川渝两地联合开展川剧的省际、国际交流,以及与其他剧种和艺术门类的合作交流。
再具体看四川的条例草案,以非遗法为主要立法依据,明确政府在川剧保护传承中的角色,包括财政投入、设施建设、人才培育等,特别强调对川剧艺术表演团体的支持,包括保护和传承川剧艺术品牌,如名团、名家、名戏、名址,并对川剧独有流派的遗产进行保护。建立传习基地,注重集体传承和活态传承。
在人才培养方面,条例草案提出一系列创新举措,包括加强领军人物和紧缺人才的培养,优化职称评审管理,建立激励机制和福利保障,以及保障特殊岗位从业人员。此外,条例草案还鼓励经典剧目和曲牌的记录整理与复排演出,以提升川剧艺术创作水平,加强宣传普及,推动川剧与科技、文旅融合,以及加强科研工作和成果转化。
该条例草案的特色还在于强化顶层设计,突显地方特色,构建集体、活态保护传承体系,细化保护传承举措,拓宽保护渠道,如川剧进校园活动。此外,条例草案适用范围也将根据川剧实际流传分布情况进行特殊规定,以避免“一刀切”影响条例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