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安装触电引纠纷 调解有方终获偿

   仪陇新闻网讯(记者 陈相)近日,仪陇新闻网记者从县司法局获悉,三蛟司法所联合三蛟镇派出所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据了解,2017年6月的一天,三蛟镇村民李华委托朋友在场镇某店购买楼顶储水桶(包安装)一个,次日,安装工人涂安前往李华家送货并安装,因没有携带插线板,涂安使用了李华家放在楼顶的插板。涂安在收拾整理插板线(经仔细查看距离插板不到1米处,管线外皮有明显破损且铜线已经露出)时不慎触电受伤,先后花费医药费用2万余元。涂安以自己受伤的插板线李华家所有且是在为李华家安装水桶时受伤为由,要求李华支付医疗、误工、车旅、营养及后续治疗等共计6万余元赔偿费。李华提出自己当时并不在场,而且作为一个安装工人安装工具本来就应该自备,使用了自家废弃在楼顶的插板并大意受伤跟自己家没有任何关系,涂安应该找老板,自己不会支付任何赔偿。

   调解人员了解该案件情况后,立即着手调解,调解进行了一个小时后双方仍然坚持己见,不愿让步,调解陷入僵局。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调解人员对矛盾双方展开个别谈话、单独劝解,对于涂安,调解人员指出,作为一名长期从事此项工作的安装工人,使用前检查插板是否安全以及先拔掉插头再收捡线,当属安全常识,即涂安应当检查插板线路安全后再使用而没有进行检查,应当先拔出插头后收捡线而没有那样做,因自己疏忽大意触电受伤,应负事故主要责任。

   对于李华,调解人员劝道,事故确实发生在为他家安装水桶过程中,而且涂安在安装时李华未在场查看并及时提醒插板线漏电系废弃插板,为其提供了一个具有危险性的工具进行作业,对事故应当承担部分责任。经过调解员多次耐心劝导,待双方情绪稳定后再次让他们面对面坐下来,提出各自的诉求,进行协商,李华在调解员多次的开导教育后,终于认识到自己也是有责任的。最终,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了协议,李华赔偿涂安5000元医疗费用。至此,此桩因安装不慎触电受伤引发的人身损害纠纷最终得以平息。(编辑/范红英) 

    (文中名字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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