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58个法援工作站 司法为民在行动

    ●张斌

 “感谢政府为群众办实事,及时为我们讨回了被拖欠的工资!”近日,困扰了仪陇县新政镇居民王红均1年多的难题,竟然在拨打了一个法律援助咨询电话后得到了圆满解决。

 据介绍,仪陇县始终把法律援助作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惠民工程,作为司法为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A 援助困难群体

 2016年初,王红均在新政镇林家桥附近一建筑工地打工。该建筑项目承建单位负责人何某因个人债务问题,致使其手下上百名农民工没有按时领到工资,涉案金额高达4000余万元。

 “在工地上干了1年多,到现在一分钱也没拿到,家里头还有娃娃读书,咋个办哟?”正当讨薪无望时,王红均在社区的法制宣传栏里看到了法律援助咨询电话,便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拨打了仪陇县法律援助中心的电话,寻求帮助。

 在得到肯定答复后,王红均和工友们满怀期望走进该县法律援助中心。了解事情经过后,仪陇县法律援助中心按程序受理此案,并指派一家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组成律师团承办此案。由于涉案人员众多,该县法律援助中心安排专人对涉案农民工开展法律宣传、释疑解难,稳定农民工情绪,引导他们配合律师团依法维权。同时,该县法律援助中心与县住建局、县人民法院等单位沟通协调,为律师团调查取证和起诉等提供便利,有效地促进了该案的顺利进行。

 “律师团接到任务后立即走访农民工代表,了解案情。并在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协调下,安排3名律师入驻县住建局现场办公,对讨薪农民工人数及欠薪数目逐一进行摸底登记。”律师黄永告诉记者,在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律师团制订了详细而周密的诉讼策略。

 2016年7月25日,律师团以追索劳动报酬、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为由,将该工程承建公司及负责人何某诉至县人民法院,同时申请了诉讼保全。2016年8月16日,仪陇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审理,最终调解结案。

 “我们要了大半年没要到钱,没想到在律师的帮助下,不到半个月就拿到了。”看着到手的一大沓钞票,王红均激动地流下了眼泪。当天,和王红均一样,百余名农民工拿到了拖欠已久的工资。

 “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这是法律援助中心的职责。”仪陇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谭南平告诉记者,依托乡镇司法所,该中心在全县建立了5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低收入人群、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提供法律援助。截至目前,该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来访2183人次,解答咨询1695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44件,其中,农民工讨薪案件28起。

   B 关爱事实孤儿

 与此同时,该县法律援助中心还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工作,不断扩大援助范围,关爱困难群众。

 三蛟镇玉山村有对陈氏小兄妹。2013年,兄妹俩的母亲去世,父亲离家后下落不明。兄妹俩一直跟着爷爷奶奶生活。随着爷爷奶奶年纪越来越大,再无力抚养两个孩子。2016年,爷爷向县民政局寻求帮助。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他,如果两个孩子是孤儿,每个孩子每月可以获得孤儿救助金。由于其父多年来杳无音讯,只有通过法律手段宣告其父为失踪人,孩子才能拿到孤儿救助金。

 在县民政局工作人员的建议下,陈大爷又到县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咨询。了解到陈大爷家的情况后,工作人员建议他申请法律援助。陈大爷递交了法律援助申请后,县法律援助中心当即受理了此案,并指派三蛟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人陈丹承办该案。

 “孩子的父亲于2009年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已长达8年。如果证据充分,通过诉讼程序宣告其父为失踪人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搜集到相关证据后,陈丹向县人民法院提交了《宣告失踪申请》。县人民法院在《人民公安报》上发布了寻找孩子父亲的为期3个月的公告。公告期满,仪陇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宣告其父为失踪人的判决。

 从今年1月起,兄妹俩领到了民政部门发放的孤儿救助金,生活终于有了着落。

 “全县类似陈氏小兄妹这样的事实孤儿有很多。从2014年至今,县法律援助中心已为25名事实孤儿提供了法律援助,使他们领到了孤儿救助金,为这些事实孤儿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力所能及的帮助。”仪陇县司法局局长杨劲松介绍,自2011年仪陇县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来,共办理涉及农民工讨薪、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婚姻家庭纠纷等方面的法律援助案件2130件,提供法律咨询3万余人次,发放法律援助服务指南及法律援助宣传资料5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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