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新闻网5月2日讯(文敏)根据《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五一”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川食安办〔2013〕101号)和市食安办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切实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县“五一”期间食品消费市场的质量安全,4月28日,由仪陇县食安办牵头,县食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农牧业局、经信局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县城农贸市场、大型超市、食品生产企业及大型餐饮企业等重点区域进行了食品安全联合检查。
检查过程中,各相关职能部门就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环境卫生、进货台账、检验检疫合格报告(证明)、是否销售或使用过期食品或原材料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现场对1家餐饮企业使用过期调味剂予以没收;对5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下发了《整改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
同时,县食安办要求各乡镇和食安委成员单位要加大节日期间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同步开展“五一”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做到假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松懈,确保全县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食品消费安全。下一步,县食安办还将继续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力度,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确保全县人民吃得安全、吃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