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贫困退出市级验收评估方案出台

  本报讯(记者 陈松)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近日印发《南充市2017年度贫困退出市级验收评估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对我市2017年度贫困村、贫困户的退出验收任务、验收标准、内容方式等作出严格要求。此次贫困退出验收评估将对3个计划摘帽县(区)乡镇“三有”进行全覆盖验收; 对550个计划退出贫困村“一低五有”进行全覆盖验收。这是记者从昨(30)日召开的全市2017年贫困退出验收评估工作动员暨培训会上获悉的。

 贫困人口脱贫实行整户识别、整户脱贫

 贫困人口脱贫以常住人口为单位,实行整户识别、整户脱贫。以简称“一超”、“两不愁”、“三保障”、户“三有”(省标)为主要脱贫指标及标准。

 “一超”、“两不愁”是指脱贫人口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2017年现行扶贫标准为3300元。脱贫人口家庭拥有的粮食、副食、蔬菜等食物满足基本需求, 全年无缺粮、 缺水情况;家庭成员的衣服、被褥齐全,全年无缺换季衣服情况,真正达到不愁吃、不愁穿。

 “三保障”、户“三有”是指脱贫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义务教育有保障指脱贫人口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无未读和辍学现象(不含教育部门认定的特殊教育子女);基本医疗有保障指脱贫人口有户籍和身份证的基础上, 参加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合(保)率分别达到100%,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个人医疗费用支出控制在10%以内; 住房安全有保障指贫困户因住房不安全,通过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措施,达到有安全住房并实行功能区分配套,其中,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户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户均自筹资金不超过1万元。在此基础上做到户户有安全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其中一项未达标,贫困户不算脱贫。

 贫困村退出当年达到“一低五有”标准

 贫困村退出以行政村为单位,退出当年达到“一低五有”。“一低”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 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五有”评估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具体内容为:贫困村退出年度村集体经济有合理、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健全的运行机制。村集体经济经营性累积收入计算以收入账户和银行流水账为依据,民族地区(含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县(市、区)村集体经济经营性累积收入为农业人口人均3元以上,其他县(市、区)村集体经济经营性累积收入为农业人口人均6元以上。同时,贫困村在此基础上还要做到村村有集体经济收入、有硬化路、有卫生室、有文化室、有通信网络。

 贫困县摘帽评估验收以简称“一低”、乡“三有”(省标) 为主要指标及标准。“一低”指贫困县摘帽当年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乡“三有”指乡乡有标准中心校、有达标卫生院、有便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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