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地税局与检察机关联合建立预防职务犯罪长效机制

    仪陇新闻网讯(黄骁 冯彪)10月31日,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响应习总书记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指示,提高全县地方税务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有效遏制全县地税系统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促进仪陇地方税务事业健康发展。仪陇县地税局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2014年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意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督查协调小组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承办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部署地方税务系统内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调解决预防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及时通报、交流有关信息,总结预防工作经验;建立联络员制度,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协调、收集信息、互通情况、反映问题。

  强化联系配合。地税局要积极配合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确保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工作顺利进行;检察机关要发挥司法机关的专业优势,积极为地方税务系统提供预防职务犯罪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支撑,在查办案件中涉及地方税务系统案件时,既要依法查办,又要注重维护行业的形象和合法权益,确保行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开展警示教育。在税务系统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座谈会、上法制课、组织地方税务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审理、提供警示教育资料、剖析典型案例、深入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等多种形式的预防警示活动,重点加强在关键环节上重点岗位人员的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其政策法律观念,拒腐防变能力,达到防微杜渐的目的。

  完善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地方税务局管理优势和检察机关的专业预防法律优势,对权力过分集中的重要岗位、重点环节强化风险排查,健全办事规则和程序性规定,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务犯罪的机会和漏洞。

  开展预防调研活动。对全县地方税务系统存在的可能诱发贪污、贿赂、渎职等滥用职权的重点环节和部位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导致发生职务犯罪在体制、机制、制度、管理及监督等方面的原因、规律,对管理和制度存在漏洞的地方,提出有针对性的、可操作的职务犯罪预防建议,形成不能腐的防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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