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仪陇新闻网讯(刘毅)近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据了解,《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于201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共分九章79条,涉及总则、政府采购当事人、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采购程序、政府采购合同、质疑与投诉、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

   通过学习,大家纷纷认为《条例》完善了政府采购政策的有关规定,明确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法律地位,强化了采购需求、信息公开、结果评价和履约验收管理等措施,对于评审专家的抽取、评审、处罚等环节做了要求和规定,同时进一步细化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等主体的违法情形及法律责任。

   据悉,近日县交易中心还将派相关业务人员参加省财政厅组织的专题培训,以进一步深入学习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促进我县政府采购的规范化、法制化,构建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监督到位、严格问责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


编辑: 责编: 编审: 监制:

智慧仪陇APP 举报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