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新闻网讯(兰星铄 本网记者 谷海)10月25日,仪陇县公安局大寅派出所接肖某某某报警称:在芭蕉乡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请出警。接警后民警出警到达现场后查明:孙某某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行驶至距芭蕉乡场镇一公里处时,因车速过快与对面肖某某某驾驶的小车发生擦挂,造成了对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肖某某某跳车受伤。调查事故系孙某承担全部责任,大寅所民警积极协调双方,最终由孙某赔偿肖某某汽车修理费等共计人民币600元。
2015年10月26日13时许,大寅派出所民警接县局110指挥中心转警称,在大寅镇葫芦村村道路上有一处交通事故,请派出所前去处理。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驱车迅速赶往现场,经现场勘查了解,系李某某驾驶的长安车行驶至灯塔乡葫芦村处违规超速致贾某某驾驶的小轿车受损,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后大寅派出所民警对驾驶员李某某进行了处罚。
针对近期天气多变,辖区交通事故较多的情况,仪陇县公安局大寅派出所采取四措施积极应对:一是针对交通事故的突发性,对交通事故警情作出规定,及时出警及时处置,第一时间现场取证恢复交通,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二是交通联合执法中队坚持工作日和节假日上路检查,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肃处罚,打击部分驾驶员的侥幸心理;三是加大隐患排查,隐患及时上报,督促整改。四是加强教育宣传,弘扬“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执法理念,在当场天以海报、宣传单的形式,不仅对营运司机,也对群众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呼吁大家“遵守交规,文明出行”。(责任编辑:g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