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新闻网讯(马绍波 陈俊名 郑康)林勇(化名)是一名解放军海军部队守防战士,2013年在仪陇新县城老家和李雪(化名)结婚并购置了一套位于帝景花园小区的住宅房,因为工作任务紧急,婚后的第三天就急忙赶回部队,致使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及时申请下来。
在部队里,林勇常年和战友们保卫国家海域安全,与家人联系较少,这一等就两年过去了。今年十月林勇想趁探亲之际,将两年前购买的“帝景花园”房屋由个人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希望妻子在家过上安定舒适的生活。
2015年10月16日,林勇和妻子来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委托公证。仪陇县公证处公证员详细询问了办证情况后,了解到林勇是一名现役军人。随后公证员按照现有法律政策,详尽查阅申请减免缓公证费用的条例,发现林勇完全符合军人优抚对象,并予以减免公证费用,切实地解决了个人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中当事人到不能场签署的困难。(责任编辑:g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