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新闻网3月14日讯(刘文泓)日前,仪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针对当前非现场执法存在的问题,不断探索非现场执法在道路交通管理中的新思路,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进一步方便群众,进一步采取更加人性化的措施,使非现场执法与民警现场执法、宣传教育、车辆管理、事故处理紧密结合在一起,形成信息资源共享,推动交通管理工作实现新的跨越。
拓宽告知渠道和查询方式,让群众及时知晓。一是完善交通标志、标线,规范电子监控的设置,确保执法的公开性。大队组织警力对辖区标线及限速标志设置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进行清理和整改,做到标志、标线既满足交通管理的需要,又顾及实际的交通需求。在道路上安装固定电子测速监控设备的,一律在前方醒目位置设立测速告示牌;使用流动测速设备时,一律使用制式警车,民警穿执勤背心,并在前方道路200米处设立告示牌,杜绝采取隐蔽抓拍的方法测速收集有关信息,防止“暗中执法”、“暗箱操作”问题存在。二是规范告知措施,确保告知的及时性。对电子监控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大队在依法录入违法处理系统的同时,在现有采取邮寄的方式告知的基础上,推出了手机短信提示,在机动车辆被监控摄录的第一时间通过短信方式及时告知车辆所有人,既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又达到提示告知的目的。
整合资源,加大投入,扩大监控覆盖面。大队针对目前辖区的交通技术监控多是单点固定式,经常行驶此路段的驾驶人容易掌握点位,不能很好起到管理作用的实情,大队充分利用好接入大队指挥中心的天网监控系统,实行网上作战,通过监控发现违法行为,及时通知路面巡逻执勤民警,及时查缉处理。同时,大队结合道路特点,争取县财政投入资金,有计划、分步骤地增加监控设备,对一些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实现全方位、全天候监控,动静结合、虚实结合,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有效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非现场执法与现场执法有机结合,相辅相成,实现管理效应的最大化。在实际交通管理工作中,大队在充分发挥电子监控的优势的同时,充分发挥交通管理者的主观能动性,突出日常勤务中的现场执法工作力度,尤其是加强辖区重点路段的现场执法工作,及时打击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提高执法震慑力,形成高压严管态势。通过两种执法方式有机结合、优势互补,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效果。
加强宣传,扩大社会知晓面和影响力。大队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非现场执法的作用和意义,让广大驾驶人及车主理解、支持,提高非现场执法的公信度,从而从根本上培养驾驶人自觉遵章守纪和维护交通安全和秩序的良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