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眼金睛破骗局 仪陇公证显公正

   仪陇新闻网讯(通讯员 汪朗 唐秀兰)“对不起,你们这是冒充他人身份骗取公证书行为,我们拒绝办理此项公证”。近日,仪陇县公证处工作人员凭借敏锐的观察力和高度的责任感,成功识破一起冒充他人身份骗取公证行为,有效避免了一起错证、假证的发生。

   近日,一名男子张某与一名女性张某某一起来到县公证处,自称是两兄妹,因父亲一个月前去世,留有房产一处,除兄妹二人外无其他继承人,特来办理继承权公证。但工作人员在按照程序核实身份信息时,发现妹妹提供的身份证与本人的相似度仅为61%,而妹妹本人神情明显较为紧张,这引起了公证员的警觉,立即请来其他公证员和与本案无关的另外三位当事人进行比对,大家一致认为身份证和本人确实差异较大。经过进一步审查询问,最终发现男子张某为达到独占房产的目的,找来与妹妹长相极为相似的堂妹冒充妹妹骗取公证书。公证处当即拒绝办理,并对张姓兄妹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告知他们此类行为造成的法律后果。

   近年来,骗取公证书行为屡见不鲜,但《公证法》第44条中明确规定:“当事人以及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在此提醒大家,骗取公证书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还将判刑。

编辑:文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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