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新闻网讯(通讯员 任芳敏 宋红霞)近九十高龄的陈某夫妻,育有两子一女,妻子赖某因心脏病长期瘫痪在床,陈某也长期患病,皆需要经常治疗,而他们的收入来源仅是低保和农保,长子一直不愿意尽赡养义务,经乡镇干部多次调解均未果。无奈之下,陈某来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陈某,了解情况后,立即受理了此案,并指派永乐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该案。承办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后,走访了陈某所在村的村民,经过调查取证,以赡养费纠纷为由向仪陇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县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判决陈某的三个子女每人每月承担陈某的赡养费200元、赖某的赡养费250元,陈某夫妻今后产生的医疗费用由三子女各负担三分之一。
“你养我小,我陪你老”,赡养老人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但当老人的赡养权利必须通过法律途径来得到维护,作为年青一代的我们是否该深思?(编辑/邓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