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让212名“事实孤儿”感受司法温情

检察官“六一”节来看接受救助的孩子

    6月1日,家住四川省仪陇县先锋镇争光村的小雨一大早就起床了,并不停跑到村口张望。原来,仪陇县检察院的志愿者们今天要来和她一起过节!

    “事实孤儿”,一个被遗忘的群体

    小雨的父亲2010年因病去世,几个月后母亲便离家出走再没有回来,而被丢下的小雨当年只有2岁。家里只剩下年迈的奶奶张贵英与小雨相依为命,奶奶体弱多病,家里基本没有生活来源,全靠好心人接济。

    有类似遭遇的孩子在仪陇还有不少。仪陇是劳务输出县,青壮年出去打工,找的媳妇大多来自更加贫穷的地方,这些外地媳妇一旦失去丈夫,一般选择出走再嫁,而被她们丢下的孩子事实上已经无父无母。但是因为孩子的母亲还活着,小雨等被丢下的孩子不能被认定为孤儿,也就得不到来自政府的帮助,大部分跟随年迈的祖父母生活,有的甚至陷入自生自灭的处境。

    “他们事实上无人抚养,又享受不到国家福利保障,很多媒体称这些孩子为‘事实孤儿’,他们的处境比留守儿童和孤儿更艰难,而且更容易被人忽视。”仪陇县检察院民行科副科长刘歆介绍,2014年,仪陇县检察院在发现了这一情况后,希望能够为这些孩子做些事情。

    走司法途径让“事实孤儿”获得国家补助

   “那几年民政局我去了很多次,除了要提供孩子父亲的死亡证明外,还需要到法院宣告她母亲失踪,并通过举证证明,拿到宣告母亲失踪的判决书。我一个孤老婆子,大字不识几个,这不是比登天还难吗?”张贵英老人说。

    2014年9月,仪陇县检察院决定在全县探索开展“事实孤儿”司法救助,尝试利用司法途径解决他们的身份问题,帮助他们顺利获取国家福利保障。

    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仪陇县检察院及时牵头法院、公安、司法、民政、教育等部门召开协调会,达成一致意见,明确分工。仪陇县检察院民行科、县民政局抽调专门人员负责“事实孤儿”家庭情况的前期摸排、筛查,并支持符合诉讼条件的“事实孤儿”向法院提起诉讼;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组织法律工作者、律师开展调查取证、诉讼代理工作;县法院组织专人做好宣告失踪诉讼的诉前审查、案件审理工作;民政局将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孤儿身份的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并发放救助金。

    为保障救助效果,仪陇县检察院启动跟踪调查机制,针对个别乡镇落实保障迟缓的情况,检察院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职责。在得知有的“事实孤儿”在拿到法院判决后没有及时向民政部门申报,检察干警主动和乡镇及民政部门联系,确保每一个孤儿的补助能及时到位。

    2015年10月,张贵英老人拿到了宣告小雨母亲失踪的判决,同年12月,民政部门确认了小雨的孤儿身份,小雨领到了第一笔孤儿补助金2000余元。

    “感觉像做梦一样,这多亏了检察院的同志啊!小雨再也不会跟我受苦了!”张贵英老人抹着眼泪说。

    截至目前,仪陇县检察院院共受理“事实孤儿”212名,对11名符合孤儿条件的儿童,直接移送民政部门纳入孤儿救助;对22名符合诉讼条件的“事实孤儿”,由检察院支持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司法局提供法律援助,通过诉讼程序依法宣告其父或母失踪,确认其孤儿身份获得救助。这33名确定了身份的孤儿现在每月有748元的孤儿补助。

    9份检察建议调动政府职能部门参与救助

    受理212人,最终解决身份的“事实孤儿”只有33人,剩余的179名“事实孤儿”,大多因为无法提供失联父亲或者母亲身份信息或失踪证据不足而不能进入诉讼程序,这一部分孩子,生活困难、上学困难的问题同样客观存在。

    “老百姓的事无小事!再苦也不能苦孩子!这事我们还得管!”仪陇县检察院检察长唐蔚表示。2015年11月,仪陇县检察院分别向民政局、教育局等发出9份检察建议:对可以纳入困境儿童救助的,建议由县民政局纳入困境儿童救助;对不能纳入困境儿童救助的,建议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家庭条件确实困难的可以考虑纳入低保救助;对即将入学或正在学校就读的未成年人,建议县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提供入学帮助或减免学杂费。

    2016年,仪陇县民政局经核实认定,将其中167名“事实孤儿”全部纳入困境儿童进行救助,由县财政统一按照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县教育局经核实认定,其中在本县就读的“事实孤儿”有110名,教育局决定建立“事实孤儿”个人档案,免除其在仪陇学校读书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学杂费等费用,根据读书阶段的不同每年给予一定的补助。

    唐蔚说:“‘事实孤儿’救助工作我们还将继续做下去,目前我们正在探索建立民政、法院、公安、教育、司法等多部门参与的‘事实孤儿’救助长效机制,并将完善监督机制和退出机制,我县今年也把‘事实孤儿’救助工作纳入了县级部门、乡镇年度目标考核。”

    开展救助的检察干警发现,大部分“事实孤儿”胆怯、自卑、沉默寡言、感觉孤独、不愿与抚养人交流沟通。经济救助只是一个方面,“事实孤儿”的心理健康更需要得到关注。2017年初,仪陇县检察院成立了“仪陇县司法救助志愿者服务队”,长期给这些孩子给予心理上的关爱与抚慰,伴随他们健康成长。

    在“六一”儿童节当天,仪陇县检察院20名志愿者深入到全县各个乡镇“事实孤儿”家里、就读学校,为他们送去了节日礼物,并和他们一起玩玩具、做游戏,让孩子深切感受爱的关怀和温情的陪伴。
     (原标题:让212名“事实孤儿”感受司法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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