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教育局2017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公告

仪陇县教育局

2017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县城城区学校招生行为,确保良好的招生秩序,妥善化解学生的入学矛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现就我县2017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公告如下:

   一、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

   (一)招生计划及划片范围

   实验学校:计划招生240名,招收县城琳琅大道以东、宏德大道以南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滨江小学:计划招生300名,招收县城琳琅大道以西、宏德大道以南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新政小学:计划招生360名,招收县城宏德大道以北、琳琅大道以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以及德龙广场、跃进安置区、东北村的适龄儿童。

   宏德小学:计划招生360名,招收县城宏德大道以北、琳琅大道以东(除德龙广场、跃进安置区)区域内的适龄儿童,以及大东村、金刚村的适龄儿童。

   离堆小学:计划招生300名,招收新政镇河西片区的适龄儿童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二)招生对象及招生办法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具体按以下顺序统一招生(在有空余学位时才能招录下一顺序学生):

   1.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正住户籍的适龄儿童。

   2.非城区学校招生范围户籍,但其法定监护人于2017年5月31日前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购房的适龄儿童。其中,学生法定监护人购买安置区房屋但未转户的,如能提供出让方的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银行转款凭证等能证明实际购买的有效材料或住房为政府公租房、廉租房且能提供合法手续的,视为购房户;江东村、河西村、狮子村等拆迁户凭相关手续纳入政府公租房房户顺序招生。

   3.非城区学校招生范围户籍或购房,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经商办企业,并于2017年3月1日前取得有效营业执照的适龄儿童;或在招生范围内单位工作,并能提供近6个月单位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凭证的适龄儿童。

   除上述之外的其他进城适龄儿童(含务工人员子女)原则上到离堆小学就读,宏德小学在不超计划的情况下可招收一定数量的片外学生。滨江小学、新政小学、实验学校招录完上述三类学生有剩余学位,用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收申请本校就读的其他进城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7月6日至7月11日

   报名地点:城区各小学招生处

   (四)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报名期间,适龄儿童家长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招生学校申请初审、登记,并留存复印件:

   1.必须提供项:①户口本;②预防接种证。

   2.选择提供项:①有效购房证明(房产证、商品房购房合同、公租房合同、廉租房合同,学生法定监护人购买安置区房屋但未转户的,提供出让方的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银行转款凭证等能证明实际购买的有效材料);②适龄儿童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经商办企业的,提供2017年3月1日前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③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单位工作的,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及近6个月单位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五)招生名单确定及公示

   7月12日,各学校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按报名条件、学位确定招生名单。7月13日至7月19日,各校招生名单在学校门口集中公示,对有举报的进行重新核实。公示期满,招生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报到入学时间

   9月1日,小学适龄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到招生学校报到注册。

   二、城区初中一年级招生

   (一)招生计划及划片范围

   实验学校:计划招生360名,招收县城琳琅大道以东、宏德大道以南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

   新政初中:计划招生900名,招收除琳琅大道以东、宏德大道以南区域外的县城学生以及果山小学的小学毕业生。

   宏德中学初中部:计划招生400名,面向全县自主招收小学毕业。

   (二)招生办法

   1.实验学校招收划片范围内有正住户籍、购房、其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划片范围内经商办企业且有营业执照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工作且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小学毕业生,在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可适当招收片外小学毕业生。

   2.新政初中招收划片范围内正住户籍、购房或其他进城小学毕业生(含务工人员子女,果山小学毕业学生等)。

   3.宏德中学初中部面向全县招生,具体的招生事宜以宏德中学的招生公告为准。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7月6日至7月11日

   报名地点:城区各学校初中招生处

   (四)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报名期间,初一新生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招生学校申请初审、登记,并留存复印件:

   1.必须提供项:户口本

   2.选择提供项:①有效购房证明(房产证、商品房购房合同、公租房合同、廉租房合同,学生法定监护人购买安置区房屋但未转户的,提供出让方的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银行转款凭证等能证明实际购买的有效材料);②适龄儿童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经商办企业的,提供2017年3月1日前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③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单位工作的,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及近6个月单位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五)招生名单确定及公示

   7月12日,各学校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核,按报名条件、学位确定招生名单。7月13日至7月19日,各校招生名单在本学校门口集中公示,对有举报的进行重新核实。公示期满,招生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报到入学时间

   9月1日,初中一年级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到通知学校报到注册。

   三、城区插班学生招生

   1.宏德小学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适当招收插班学生,其余小学插班学生原则上在离堆小学就读。

   2.初中插班学生原则上在新政初中就读。

   3.8月29日—31日,插班学生到具备招收插班生资格的学校申请报名,申请插班时应提供户口本及在原就读学校打印的学籍基本信息表。各学校审核同意后,在插班学生提供的学籍基本信息表(原就读学校打印)上签具意见,再由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即可插班就读。

   四、招生政策咨询电话

   离堆小学王老师  电话:13890826051

   滨江小学吴老师  电话:13458261326

   新政小学何老师  电话:13088192738

   宏德小学王老师  电话:13890807376

   实验学校小学部景老师 电话:13990803839   初中部杨老师 电话:13890745615

   新政初中雷老师  电话:13989195318

   宏德中学初中部张老师,电话:13518282781

   新政教育督导组蒋老师  电话:13700979799

   本公告解释权归仪陇县教育局所有,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817-6936021  13890843625;监督举报电话0817-6936020   0817-6936017

仪陇县教育局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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