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赵云强同志为仪陇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的决定

仪陇县人大常委会公告

(17届33号)

 

仪陇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赵云强同志为仪陇县人民政府

代理县长的决定

(2021年3月16日仪陇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2021年3月16日,仪陇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赵云强同志为仪陇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编辑:吴兰 责编: 编审: 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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