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人大常委会公告
(17届33号)
仪陇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赵云强同志为仪陇县人民政府
代理县长的决定
(2021年3月16日仪陇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2021年3月16日,仪陇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赵云强同志为仪陇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编辑:吴兰 责编: 编审: 监制:
《仪陇新闻》2025.05.30
《仪陇新闻》2025.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