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新闻网讯(余剑)4月19日,记者从仪陇县人民法院办公室获悉,该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立行立改动真格,一人被降级,一人被警告。 据了解,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该院“四听五问”征意见,即听普通干警心声、听服务对象建议、听离退休老干部建言、听党外人士评价。问效、问怨、问症、问策、问责。对两位上班迟到的同志予以全院通报批评,对一名已退休、未及时上交执行款的正科级审判员予以降级处分,对一名违反规定向当事人推荐代理人的正科级审判员予以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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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新闻》2025.07.11
《仪陇新闻》2025.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