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确保广大市民有一个舒适、健康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省环保督查及省卫生县城的有关要求。我局将对各种餐饮油烟扰民现象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餐饮企业(门店)必须按规定于8月10日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严禁油烟直排;
二 、油烟净化设施必须按照规定正常运行,没有正常运行的视为油烟直排;
三、油烟经过净化处理后,经由风管排出,在建筑物楼顶达标排放,且风管须经防噪处理,不得噪音扰民;
四、对油烟直排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从重从严处罚,同时责令停业整顿;
五、烧烤摊点推行无碳、低烟烧烤方式,并逐步规范至集中经营摊区经营,对不配合整改的摊点,依法取缔。
请各经营业主自觉遵守以上规定,欢迎广大市民监督和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监督举报电话7796110 7796117
仪陇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