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新闻网讯(记者 龚海波)7月14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元勤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冷观军、徐元、吴开洪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7年上半年政府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仪陇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召开仪陇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仪陇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了仪陇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审议通过了仪陇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成员建议名单;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确定仪陇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仪陇县第十七届人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的决定;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将仪陇中学新政分校项目建设资金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将仪陇中学新政分校项目建设资金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的决定。
会议还进行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拟任命人员作了供职发言,并进行宪法宣誓。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何振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智,县人民法院院长谢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唐蔚,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及县国税局、地税局主要负责人,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全体委员及5名乡镇人大主席,5名市县人大代表列席本次会议。(编辑/吴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