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启动!你准备好了吗?



为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南充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际情况,将开展仪陇县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



申报条件


项目属地属于仪陇县辖区内并符合下列标准: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三)在仪陇县范围内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文学、艺术和科学价值。

(四)在仪陇县范围内具有展现传统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 和代表性。

(五)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

(六)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申报程序


(一)项目推荐申报由项目所在乡镇(街道)、民间组织、社会团体、机关单位向仪陇县文化馆推荐,社会人士及项目传承人也可直接向仪陇县文化馆申报。

(二)资料提交:

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电子版(含申报影像)

1.纸质版包括:《仪陇县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授权书等(具体要求见附件)。要求:盖章原件,A4双面打印。电子版包括:以上所有纸质材料的盖章PDF扫描件和可编辑word版、佐证文字图片及申报视频。要求:拷贝进U盘,U盘内建立材料目录,并将文件夹对应材料目录命名,每个U盘贴上标签标明“某乡镇+项目名称”。

2.视频申报片:能体现该项目的历史渊源、核心价值、生产流程、存续状况等重要内容。不超过5分钟,配有简要解说和中文字幕,用U盘装存提交(专家评审认定、政府正式公布后制作)。

(三)专家评审:组织县级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评审,对评审争议较大、资料反映不详实的项目,将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察看后再评审。

(四)社会公示:将专家评审结果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五)政府公布:对专家评审同意纳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且公示期内无异议的项目,由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公布。



其他事项


(一)请认真阅读“注意事项”(详见附件)、项目申报书要求内容充实,表达准确,项目简介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二)每个项目应提供能够展现项目主要环节且高清数码 照片10—15张,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文件大小不低于5ML,需标注图片内容说明;申报视频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内容为申报工作专题制作,配中文字幕,文件大小不超过5 G,分辨率须达到3840*2160画质,画幅比为16:9,成片格式为mp4,不使用网络视频、宣传片、风景片等其他视频资料。

(三)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请各申报人(单位)做好备份。

(四)资料提交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石纹君,电话:17313825909,QQ邮箱:1292374080@qq.com;谢秀梅,联系电话:13458270265。

(五)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予受理。

附件:仪陇县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申报书


仪陇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4年7月1日

编辑:吴兰 责编:冯靖淼 编审:蒲勇 监制:邓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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