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参阅)
政策类别 | 项目名称 | 标 准 | 享受政策应具备条件 | |
教育培训类政策 | 贫困家庭学生在校教育 | 学前三儿资助 | 500元/生.期。按县发改局收费文件核定,如果是保教费超过500元/生.期的建档立卡幼儿,按保教费收费标准据实免除。民办学校执行同类型公办幼儿园资助标准。 | 全县公、民办幼儿园中,在籍在园的孤儿、残疾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
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 小学:500元/生.期;初中:625元/生.期。 | 小学、初中阶段,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 | ||
中职学生补助 | 1.免学费:县内公办学校1、2、3年级1000元/生.期;民办学校1、2年级1000元/生.期,3年级800元/生.期。公办学校不再缴学费,民办学校只缴差额部分,此项费用直接补助给学校,中职学生实际受益;2.助学金:县内中职学校1、2年级学生1000元/生.期(不分公民办);3.生活补助:县内中职学校3年级学生500元/生.期。 | 全体在籍在校的中职学生。
公办学校:仪陇职中、柳垭职中
民办学校:育才职中、翔宇科技 | ||
高中学生补助 | 免学费:宏德中学和仪陇中学为450元/生.期,仪陇二中、复兴中学、永乐中学和马鞍中学为330元/生.期;助学金:1000元/生.期。学校可以按照750元/生.期、1000元/生.期和1250元/生.期三个档次执行。 | 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据实免除指按县发改局收费文件要求,收多少免多少。 | ||
教育培训类政策 | 贫困家庭学生在校教育 | 困难大学生补助 | 可以向县教育局申请在读期间无利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专科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1.2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在读期间年年可以申请且不需承担利息;毕业后还能享受三年只还利息的宽限期,从毕业第四年起,在剩余的贷款期内逐年、平均、等额偿还本金及贷款余额的利息。 | 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及被录取的大学新生,包括大学本科、专科和研究生。毕业后,助学贷款一年一次年度自付本息任务,每年11月初开始,12月20日截止。 |
贫困成年人创业 | 创业补贴 | 10000元/人(一次性) | 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种养殖业证明、土地承包合同)。 | |
社会保险补贴 | 定额补贴:4050人员1800元,其他人员900元。 | 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并缴费职工养老、医疗保险。 | ||
培训补贴 | A类1500元(创业培训),B类1300元,C类1000元。取得资格证的全补。未取得资格证书的补贴80%,实现就业再补贴剩余20%;创业培训合格补贴60%,实现创业再补剩余40%。 |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贫困家庭子女等五类人员;培训后需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创业培训合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 | ||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 最高额度10万元,贴息两年。 |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复退转军人、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贫困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贷款人员及其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五年内无商业贷款(助学、扶贫、购车、首套房贷款除外)。 | ||
医疗类政策 | 医疗保障 | 城乡居民住院报销 | 乡镇卫生院报销85%,中心卫生院和其他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75%,南充市内县级三级医疗机构70%,南充市内市级及以上三级医疗机构60%,南充市外省内就医报销比例下浮10%。四川省以外医疗机构50%。 | 1.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缴费标准以家庭为单位全员参保缴费。 2.严格遵循分级诊疗制度。参保城乡居民应在参保地或病发地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因病情需要转上级医疗机构治疗,由转出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转院手续;需转市外医疗机构治疗的,原则上由参保地县域内最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转院手续。 |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报销 | 住院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和卫生扶贫基金救助报销后,个人支付占比控制在10%以内。 | 1.患者必须为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严格遵循分级诊疗制度,贫困患者应在乡村医疗机构首诊,因病情需要转县级医疗机构治疗需履行转诊转院手续;县级医疗机构转市内省、市医疗机构治疗,由县卫计部门审批外转;市内省市级医疗机构转市外医疗机构治疗,由市卫计部门审批外转。 | ||
医疗救助 |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 个人合规自付费用的70%。 | 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两次报销后,在年度限额内按比例给予救助。 | |
住房改善类政策 | 发改部门项目 | 易地扶贫搬迁 | 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6人及以上的多人户总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含厨房、卫生间等生活设施);人均补助2.2万元,6人及以上的多人户按6人标准进行补助。 | 居住在生存环境恶劣、生态环境脆弱、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居住过于分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难的地区且自愿搬迁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
国土部门项目 | 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补助 | 一般农户3.5万元/户,低保户4万元/户(均含1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 | 已纳入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规划且必须搬迁的农户。 | |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补助 | 土坯房按200元/平方米补助、简易房按120元/平方米补助;建新按3000元/人补助,并给予1000元/人的奖励。 |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农户。 | ||
住建部门项目 | 农村危房改造 | 中央补助0.85万元/户、省级补助1.15万元/户,县级配套资金2万元/户,县级资金可调剂使用。 | 房屋危旧等级被鉴定为D级,房屋需拆除重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 |
中央补助0.85万元/户、省级补助1.15万元/户,县级配套资金0.6万元/户,县级资金可调剂使用。 | 房屋危旧等级被鉴定为D级,房屋需维修加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 |||
中央补助0.85万元/户,县级配套资金0.95万元/户,县级资金可调剂使用。 | 房屋危旧等级被鉴定为C级,房屋需维修加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 |||
社会保障类政策 | 民政部门项目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70元/人.月。 | 1.持第二代残疾人证;2.仪陇户籍低保对象;3.既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4.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最低生活保障 | 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不足275元/人.月的,补足275元/人.月。 | 本县常住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275元/人.月;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条件。 | ||
人社部门项目 | 农保参保补贴 | 缴100元或200元补40元;缴300元补45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或600元补60元;缴700元补65元;缴800元补
.article_baidutts p img{width: auto; }
.text_con_left .box_con P img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