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县城亮化工程建设提升工作的通告

仪陇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县城亮化工程建设提升工作的

通    告

   为充分展示仪陇县城对外形象,打造“宁静、温馨、祥和”人居环境,切实提高县城宜居度,县人民政府决定在2017年9月20日前对县城“一区”(金松湖景区)、“二桥”(嘉陵江一桥、嘉陵江二桥)、“三节点”(行政中心广场节点、琳琅大道与宏德大道节点、红色经典广场节点)、“四街道”( 春晖路、宏德大道、琳琅大道、河东滨江大道)实施亮化工程建设提升。

   因工程施工给实施范围内沿线居民生产与生活带来的影响和不便,敬请谅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仪陇县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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