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四)轮车销售违法行为集中整治
仪陇新闻网讯(通讯员 谭中海)按照我县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安排,从8月15日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开展为期一百天的电动三(四)轮车销售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目前,县城区专项整治已初见效果。
9月1日、4日,县市监局分别对县城区19家电动三(四)轮车销售商进行行政约谈,要求各经销商提高安全责任意识,规范行业自律,限期将不合格的电动三(四)轮车全部清退返厂,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
从9月5日开始,县市监局联合城管、交警等部门工作人员,组织两个检查组对县城区内电动三、四轮车销售商家逐户检查,并耐心细致地向商家宣讲法律法规,引导商家守法经营。经检查,县城区19家电动三(四)轮车销售商已将不合格的电动三(四)轮车全部清退返厂。
据了解,此次电动三(四)轮车销售专项整治主要是针对部分超标电动自行车以及具有机动车属性但又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三轮、电动四轮车等拼装车,目前,县市监局电动三(四)轮车销售专项整治还在持续进行中。(编辑/文雪梅)
电动三(四)轮车销售违法行为集中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