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台前到幕后的舞者李晓艳

口 记者 张斌
   一条红丝带将她与舞台系在一起;
   一双红舞鞋演绎了她七彩的人生;
   炫目的灯光,欢快的音乐,灯光下的舞台让她儿时就心生向往。
  一听到音乐她的脚就会发痒,从小受到家庭的熏陶,看到别人跳舞,她梦想着自己也能成为舞台上的一名舞者。对于舞台表演,她有着一种冲动和欲望,舞台对她来说有着强大的吸引力。她,就是仪陇县文化馆副馆长李晓艳。
   出生于1972年的李晓艳父母都是普通的工人,但都热爱文艺,每天晚饭后家人齐聚时,父亲总会从墙上取下那把二胡,咿咿呀呀地拉出一些孩子们耳熟能详歌谣。每当这时,母亲敲击瓷碟,长兄与老姐或唱歌或舞蹈,一家人其乐融融。家中最小的李晓艳此时亦被这种氛围所感染,舒展身姿,翩翩起舞。
   进入学校后,李晓艳的舞蹈天赋在同龄人中显现出来。“我还记得第一次上台表演是幼儿园的时候,害羞不敢上场。”李晓艳回忆说,那时班上要表演节目,老师让她也参加,其他小朋友都很激动,但她却因为害羞躲在门角。在老师的鼓励下,4岁多的她怯生生地登台表演,却获得满场的掌声。“或许因为那次表演经历给了我很大信心,从此我更加热爱舞蹈了。”
   1984年,12岁的李晓艳正在读初二,学校要举行“五四”青年节文艺演出,每个班必须排练一个节目。李晓艳是班上的文娱委员,排练节目的事自然落在她的头上。从小就很“叛逆”的她在编排舞蹈时,一改其他班的老套路,在当时很新潮的现代舞中融入爵士风格,让全校师生耳目一新。
   “我至今记忆犹新,小礼帽和拐杖的搭配让我那个节目获得了第一名。”李晓艳说,现在想起来,那个名为《路灯下的小姑娘》的舞蹈应该是她自编自导自演的第一个作品。
   1990年,18岁的李晓艳应征入伍,分配到北京军区总后勤部第五分部教导队,成为一名光荣的解放军战士。在教导队的时候,李晓艳的文艺天赋很快被首长发现,让她负责战士们的文娱活动。
   李晓艳刚入伍那年,正好赶上部队要参加阅兵集训。作为一名新兵的李晓艳,白天要和其他战士们一起参加集训。一天的正步踢下来,身体本来就瘦弱的李晓艳踝关节肿的就跟小腿一样粗。但性格倔强的她没吭一声,晚上用热水泡一泡,第二天依然坚持训练。
   由于训练辛苦,加上中秋国庆临近,部队首长要求在训练之余要准备一台文艺演出,调动战士们的训练积极性。这个任务自然又落到了李晓艳的头上。白天踢正步,晚上还要抱着录音机听歌编排节目,一天忙下来,就算李晓艳很年轻,仍是累的浑身酸痛。
   在部队的两年时间,凭着顽强的性格,李晓艳不仅坚持正常训练,还利用业余时间,阅读了大量与舞蹈相关的书籍,并将学到的这些知识与实践结合起来,极大的丰富和充实了她对舞蹈以及舞蹈编排的理解。
   1992年,李晓艳退伍回到地方,被安排到仪陇县文化馆,从事文化馆舞蹈干部的工作。
   县城实现整体搬迁后,县城市民的文化生活几乎为零,李晓艳深感作为文化干部的责任重大。
   “能不能把市民组织起来,做一些有益的活动呢?”在几经思考后,李晓艳选择了广场舞这一项参与性强的群众活动。李晓艳白天上班,晚上奔走于各个社区中间,手把手教他们跳舞、排舞。“跳舞健身的多了,打牌赌博的少了,群众的素质也就跟着提高了。”如今,看见每晚成群结队的广场舞,李晓艳觉得非常高兴。
   如今,李晓艳主要从事舞蹈创作和晚会导演。每次仪陇有什么重大活动,都是她最忙的时候。除了编舞外,李晓艳还要负责演出中的音频、音响、灯光工作,一场演出中,从排练到演出、从舞蹈到小品,从音响到道具,演出中的大事小情就没有她操心不到的。
  多年来,李晓艳的获奖证书有厚厚的一摞,从表演奖到创作奖,以及优秀导演奖等。
  “热爱是最好的老师”,无论是台前的深情演绎还是幕后的无名英雄,李晓艳都深深地热爱着这份文艺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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