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修订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提升灾害应对能力

南充新闻网讯(南充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冯方雄)近日,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修订后的《南充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旨在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升救灾救助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害处置保障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受灾地区社会稳定。

据了解,新修订的《预案》适用于南充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洪涝、干旱等水旱灾害,风雹、低温冷冻、高温、雪灾、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重特大自然灾害的市级层面救助工作。当毗邻市(区)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并对南充市境内造成重大影响,或市委、市政府作出相关部署要求时,也将按照本《预案》开展辖区内灾害救助工作。

《预案》共八章,涵盖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灾害救助准备、信息报告和发布、市级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保障措施、附则。

市级应急响应是《预案》的核心内容之一,对一、二、三、四级分级响应进行了优化,调整和完善了响应条件,包括死亡和失踪人数、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人数、倒塌房屋数量等指标。“这样的调整使应急响应更加科学合理,能够更迅速、精准地应对不同程度的灾害,确保受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与旧版预案相比,新《预案》有三大显著变化:一是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定位和主要任务,细化了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在应对处置自然灾害全过程的救助措施,体现了灾前防范、灾中应对、灾后救助的全流程工作要求。二是优化了分级响应机制,降低了部分响应启动条件,比如调整了“紧急转移安置人数或需生活救助人口”“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户数”“旱灾造成需救助人口”等标准,使响应更加及时。三是完善了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强调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灾情信息报告责任,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杜绝迟报、瞒报、漏报、虚报等情况。

“接下来我们将组织各级部门深入学习新《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确保在面对自然灾害时,能够迅速、高效地开展救助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市安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何涌泉表示。


编辑:吴兰 责编:林子檬 编审:蒲勇 监制:邓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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